楚雄州残联立足打造维稳新高地 全力推进残疾妇女儿童维权保障工作

日期:2022-04-20来源:康复科点击:620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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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残疾人联合会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残疾人合法权益保障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和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依法治国方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楚雄、法治政府、法治残联一体化建设,按照《楚雄州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州五年规划》工作要求,结合省州政府反拐联席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聚焦残联职责职能,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责任落实,依法治会工作全面完成。全面发挥“ 代表、服务、管理”职能。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着力培养高素质残疾人工作干部队伍。遵章守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科学务实、开拓创新,实现了重点工作有突破、常规工作有创新、各项工作有发展、整体水平有提升,使我州残疾人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收到了预期成果。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工作机制

会党组高度重视依法治州宣传教育工作,先后成立了“州残联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依法治州、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领导小组”、“普法依法治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等工作领导机构,由州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任组长,分管副理事长任副组长,各科室(中心)科长、主任为成员,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统一下设办公室在康复群工科,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学习教育工作。在普法工作中始终坚持把强化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政治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抓紧抓实,并自觉贯穿于残联“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工作的全领域、全过程,做到与单位全盘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同奖惩,不断加强普法宣传和普法执法工作责任制,加大普法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树立执法权威。

二、依法治会,依法行政

(一)加强培训学习。把政法综治工作纳入党组会议、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治讲座、自学、集中学习、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宪法》、《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康复、就业条例》、《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合同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干部职工参学率达到100%。提高了干部职工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为依法治会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坚实基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扎实推进“法惠民生”“法惠残疾人”进程,有效满足残疾人日益增长的高品质、多元化法律服务需求,通过法治建设宣传教育,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法治氛围。

(二)强化依法行政。健全了州残联依法治州工作的制度机制,完善了党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决策集体讨论的程序规定。健全完善依照《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和残疾人联合会章程开展工作的制度,确保党的主张贯彻落实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州工作实践中。健全完善法治建设考评办法,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残联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截止2021年12月30日,全州持精神残疾人证人数为13167人(其中:一级345人,二级3775人,三级7560人,四级1487人),占持证残疾人总数的14%,占全州总人口数的0.4%,他们是一个极其特殊的弱势特殊群体。我会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的要求,结合部门职能职责,扎实开展好精神残疾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各项工作,工作主要涉及精神、智力残疾人残疾人证办理工作,以及惠残政策贯彻执行,同时履行残联“代表服务管理”残疾人工作职能。

(三)切实落实州、县市残联政务公开。做到管办结合,大力加强行政管理工作,明确各项管理职责,公开办事程序、办事规则、办事标准,有效规范了办事行为。在行使行政管理权的同时,实行阳光操作,扩大政务公开范围,规范公开内容。设立了公示栏,公开发布规范性文件,在网上向社会公开办事程序、服务事项、人事调整等,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四)大力弘扬法治文化。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要扎实做好“法律六进+N”工作。创新形式推动法律进残疾人家庭、进特教学校、进残疾人企业、进残疾人托养机构、进康复机构、进残疾人专门协会工作。

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和法治理论研究学习,把法治教育纳入州残联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根据“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加强法治文化宣传,每年利用全国“助残日”和“3月综治宣传月”、“6月安全生产月”、“6.26”禁毒日、“12.1”世界艾滋病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大活动时间节点,开展以《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楚雄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疫情防控知识宣传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下发各类法制宣传材料6200余份。较好的宣传了党和政府扶残助残的新政策、新举措,切实维护了残疾群众的合法权益。倡导干部职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引导干部职工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营造遵德守礼的社会风尚。

(五)推广“枫桥经验”、积极化解涉法涉诉信访。

加强监督干部职工实施宪法法律法规的情况,保证宪法法律在州、县残联系统内得到遵守和执行,维护国家法治的统一、尊严和权威。按照“三到位一处理”的要求认真开展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深入推进平安残联建设,做好重点人群服务管理、重点行业安全监管、重点领域矛盾化解工作。州残联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在预防、解决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作用,建立健全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完善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仲裁制度。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改革信访工作制度,畅通信访渠道,确保社情民意顺畅上达,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形成公正、高效、便捷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积极配合司法部门做好残疾人的法律援助工作,努力搞好信访接待工作,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认真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落实开展好信访工作,及时化解矛盾,把问题和矛盾解决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及时做好96128及12385热线和处理网上信访来信、来访,有效避免了残疾人盲目上访、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上访事件,无涉法涉诉案件发生。

(六)加强法律顾问队伍及法律援助建设。完善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责、工作程序、纪律要求、责任追究,落实法律顾问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参与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等相关工作制度,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政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州残联积极落实州委、州政府关于党政机关聘用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自2011年起至今,一直聘请云南兴彝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单位常年法律顾问单位。顾问律师为副主任律师张绍良。建立了州县市残联“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法律援助品牌建设工作。强化服务抓组织维权工作。调整充实了新一届主席团委员、执行理事会班子、理事以及五个残疾人专门协会主席、副主席,配齐配强了州残联领导班子和村(社区)残疾人联络员(组织委员)。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及时处理信访工作。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在预防、解决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作用,建立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完善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仲裁制度。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改革信访工作制度,畅通信访渠道,确保社情民意顺畅上达,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形成公正、高效、便捷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积极配合司法部门做好残疾人的法律援助工作,及时做好96128服务,开通了残联12385热线。热情处理网上信访来信,提供发放临时救助金服务,信访办结率达100%。有效避免了残疾人涉法、涉诉,盲目上访、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

三、加强自身建设,实现依法治州工作与残联工作互促共赢

我会从抓学习入手,着力培养、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拒腐防变能力。在学习调研阶段,做出了把学习和提高思想认识贯穿始终的安排部署,做到学习不懈、标准不降、劲头不减、人员不少、检查不断、力求实效,确保学习“全覆盖”。

下一步,我会依法治州工作及反拐工作将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恪尽职守、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圆满完成我州残疾人事业各项工作任务,确保了全州政治稳定,残疾人群众生活安定,残疾人与全州人民一道,在州委、州人民政府和州政府反拐州级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的坚强领导下,全面总结工作成效,高质量推进工作开展,更好维护广大残疾妇女及残疾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和切身利益,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做出残联贡献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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