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刻认识和深入实践“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思想

日期:2011-05-03来源:转载点击:3666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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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的重要讲话,全面、深刻阐述了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精神实质、科学内涵、重大意义和根本要求;从理论和实践的高度回答了为什么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党和国家全部工作中去?为什么要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和怎样才能在党和国家以及反腐倡廉建设中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问题。

“以人为本”说到底就是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本;“执政为民”反映了我们党为谁执政、靠谁执政、如何执政的根本目的与根本要求。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生命根基和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性质、宗旨的集中体现和一贯的政治主张、执政理念,是科学发展观的新发展和新要求,也是纪检监察机关适应新形势、迎接新挑战、顺应新期待、完成新使命的根本要求。深刻认识和深入实践“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思想,是当前和今后全党全国以及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的重要任务和历史责任。当前,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构建学习型组织,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就必须深刻认识和深入实践“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这一马克思主义的新思想、新理念。

一、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思想的时代背景

改革开放33年以来,由于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以及世界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和外交格局的变化,对我们党的政治理念、执政方式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挑战和要求。在新的历史条件和时代背景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思想的提出,既具有中国传统文化的必然性,也具有当代人类社会发展的趋势性。总体上说,这是十七大以来党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在新时期、新阶段科学判断国际、国内、党内环境发展变化的基础上所作出的战略性的重大决策。

(一)国际环境新变化。当今和平与发展仍是世界的主题。政治一体化、经济全球化的历史潮流使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一是西方国家加大对我国西化、分化的力度对我党执政地位的挑战。从世界政治经济格局来看,西强东弱、南贫北富的基本态势在短时期内还难以从根本上改变。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社会主义国家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经过30多年改革开放的发展,经济实力迅速提升、政治地位迅速提高,“中国威胁论”成为一些西方国家战略研究的命题,力图从政治、经济、军事和外交等方面限制中国的发展空间,并以“民主、自由、人权”为自我标榜的口号,推行西方价值观念和社会制度,国际反华势力西化、分化、和平演变中国的战略始终没有改变,值得我们高度警惕。二是苏东各国共产党丢失执政地位对我党执政建设提出了新的挑战。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曾经创造过辉煌成就的苏东各国共产党倾刻间土崩瓦解。究其根源是苏东国家的共产党执政之后没有保持其先进性和纯洁性,一些党员干部信念动摇、组织涣散、生活腐败、官僚主义泛滥,严重脱离群众,从而丧失了人民的支持,最终导致其执政地位的丧失。面对当时严重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共产党的先进性如何保持?共产党的执政地位任何巩固等问题严峻地摆在中国共产党面前。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审时度势,提出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从理论和实践上回答了“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和怎样建设党”的重大问题,明确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核心理念。当前我们面临新形势、新情况和新任务,我们必须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深刻汲取世界上一些执政党兴衰成败的经验教训,更加自觉地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为人民执好政、掌好权。

(二)国内环境新变化。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特别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我国的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利益分配、就业方式等日趋多样化,社会矛盾不断凸现,我们党面对的是一个多样化的利益格局。一是我国正处于一个矛盾和冲突的多发期。从低收入国家向中等收入国家迈进,对任何一个国家的发长来说都是一个极为重要的历史阶段。这个时期政治经济、社会结构剧烈变化、矛盾加剧、社会问题突出。这一时期,既是黄金发展期、战略机遇期,又是矛盾凸显期、风险多发期。如果政策得当,就会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否则,就会丧失发展机遇,出现经济社会发展的脱节,导致各种社会差距扩大,社会矛盾激化,甚至可能出现社会动荡。当前我国在长期发展中积累下来的一些矛盾已经显现,如贫富差距、地区差距、社会群体之间的利益冲突以及经济发展与资源短缺和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等等。我们要建设惠及13亿的社会主义强国,尊重人、关心人、为了人、依靠人的问题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具有如此的现实性和紧迫性,必须引起全党、全社会的高度重视。二是社会利益格局的变化对党的执政能力提出了新要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政治和社会等各个方面都发生了复杂而又深刻的变化。多元化的利益群体、多样化的生存格局、多重化的社会角色、多层次的社会需求,都历史地和现实地要求我们党必须深刻认识并把握社会经济结构和阶层的发展变化这种新趋势,从而因势利导,把社会各个方面的进步力量凝聚起来,保持整个社会的稳定和有序运转。

(三)党内环境新变化。中国共产党成立近90年来,党所处的地位、环境和所肩负的任务都发生了重大变化。我们党已经从一个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革命党成为一个领导人民掌握着全国政权的执政党;已经从一个在受到外部封锁的状态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成为一个在全面改革开放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新时期、新阶段,党的建设面临许多新的课题。一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能力面临挑战。作为执政党,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任务就是带领全体中国人民完成一个半世纪以来中华民族无数仁人志士所要实现的中华民族复兴的伟大任务。完成这一艰巨、迫切的历史任务,对于中国共产党来说是一个严峻的考验。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党的领导体制、机制、方式、方法还不完善,而且还出现了某些与时代发展明显的不适应,这些都对党领导现代化建设和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提出了重大挑战。随着我国经济对外依存度的不断上升,国内经济受国际经济的影响会更强,保持我国经济发展的良好势头,维护国家经济利益和安全,成为对党的执政水平和领导水平的重大考验。中国共产党要成功应对这些严峻挑战,就要在实践中不断提高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能力。二是中国共产党所处的执政环境与过去相比发生了较大的变化,需要不断增强党的拒腐防变的能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如何保持党的先进性,是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国共产党执政环境变化带来的重大问题。其中带有根本性和全局性的问题,就是党在这个过程中必须不断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当前,在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不符合甚至违背党和人民利益的问题,在党内并不少见。突出的问题是:某些党员干部逐渐淡化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逐步放弃了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日益滋生了“官本位”、贪图享乐、以权谋私、损公害民的思想;一些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严重危害党的形象和党群关系。人心向背是决定一个政党、一个政权兴亡的根本性因素。我们党作为执政党,必须高度关注党群关系和人心向背问题,真正做到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是我们拒腐防变的根本措施。

时代是不断发展的,不同的时代又有着不同的发展要求。十七大以来,党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面对新的世情、国情和党情,及时总结新经验,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开拓新思路,提出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这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思想的理论体系

发展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特征。我们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党的指导思想,根本性和科学性就在于其发展性和实践性。以江泽民同志为代表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形成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形成了科学发展观,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核心理念,主旨是建党;“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理念,主旨是为民。“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既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继承,更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发展。

据史书记载,战国时期思想家孟子提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孟子的思想清楚地阐明了人民、国家和君主的轻重主次关系,强调国家政治,必须以民为根本。历史上最早提出“以人为本”思想的是战国时期齐国政治家管仲,他说:“夫王霸之所始也,以人为本,本治则国固,本乱则国危”,后来演化为系统的民本思想,以“民可载舟亦可覆舟”的论述为典型表现。公元208年(东汉献帝30年),刘备说过一句至理名言:“夫济大事必以人为本”。以上说明,“以人为本”实则是我国从古至今传统文化的核心思想和重要治国理念。今天,我们如何结合时代特点,全面正确地把握“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思想的丰富内涵,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根本要求,对于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为人民执好政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性质和宗旨新的表述,是共产党执政的基本理念和思想体系。这个思想体系可以从相互关系、基础作用和发展目标来阐述。一是“以人为本”和“执政为民”二者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以人为本”中的“人”是指人民群众,坚持“以人为本”说到底就是坚持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本。“执政为民”中的“民”也是指人民群众,这反映了我们党为谁执政、靠谁执政、如何执政的根本目的与根本要求。“以人为本”着重强调人在社会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强调要尊重人、解放人、依靠人和为了人,要求在分析和解决问题时,既要坚持历史尺度,也要坚持人的尺度。“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总体要求,是共产党执政的基本价值准则,本质就是坚持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党的一切工作的价值取向和评价标准。“以人为本”表明我们党是为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依靠人民群众力量而实现发展;“执政为民”表明我们党是为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代表和依靠人民群众执政。二是“以人为本”是“执政为民”的基础和前提。只有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尊重和保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才能在行动上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执政为民”是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在反腐倡廉工作实践中,只有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执好纪,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才能求得实效,取信于民。三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就是要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国家长治久安。坚持“以人为本”就要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坚持“执政为民”,就是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的全部工作的根本目的,把是否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衡量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最高标准,努力实现长远利益和当前利益的有机结合。

我们党是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的党,党的理论是根据时代特点和实践要求不断发展,并运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指导新的实践。“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尤其是“立党为民、执政为民”思想的继承和创新,思想体系和理论体系是一脉相承的。

三、“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思想的科学内涵

(一)“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集中体现,具有很强的根本性。毛泽东提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江泽民同志倡导“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胡锦涛总书记提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人本思想和为民理念。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既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又是新的历史时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迫切要求,具有历史必然性。

建党近90年的历史实践表明,正是由于我们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我们才迎来了一个又一个重大胜利,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少数党员干部党性观念弱化、宗旨观念淡化、思想观念退化,反腐倡廉建设依然面临着严峻考验。因此,要切实维护好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必须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作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根本方略,牢固树立一切为了人民,一切着眼于人民的思想,在凝聚人心、聚合力量中推动科学发展,在紧紧依靠人民群众中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强大合力,在依纪依法、规范文明执纪办案中尊重和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在以文化人、增强素质中提升执政为民能力,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接受人民群众的检验。

(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生命根基和本质要求,具有较强的普遍性。坚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全面贯通于党治国理政之中,是党完善执政方略、执政方式和改进执政活动的根本遵循。“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作为我们党的执政理念,贯通于坚持执政兴国、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生动实践中,贯通于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执政活动上。这是对我们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普遍要求。执政为民,贵在富民;执政兴国,重在强国。民富是国强的基础,国强是民富的保证。民富国强了,社会主义才立得住,共产党执政才执得牢。推动科学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项基本任务。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文化、创新社会管理,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形成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

(三)“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党的政治主张和执政理念的高度概括,具有很强的规律性。“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深刻反映了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共同价值取向,是党的政治主张和执政理念的高度概括。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坚持“执政为民”就是党团结和带领人民群众为实现自己的根本利益而奋斗,把党的全部工作符合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最高标准,这就是规律,是我们党永恒不变的执政规律。正因为如此,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始终是我们党全部奋斗的最高目标,始终是我们党观察、判断和处理问题的根本原则。“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深刻反映了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共同价值指向,集中体现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价值追求,通过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把我们党探索“三大规律”的认识成果和党在执政理念上的创新成果上升到前所未有的新高度。

(四)“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党巩固执政基础、确保执政地位的制胜法宝,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充分反映了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保持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一贯政治立场,是党巩固执政基础、确保长期执政的制胜法宝。从本质上讲,所针对的就是如何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我们党来自于人民、植根于人民、服务于人民。历史和现实都表明,一个政党、一个政权,其前途与命运最终取决于人心向背。如果不能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不能赢得人民群众拥护和支持,任何政党迟早都要垮台。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我们的改革和建设,只有得到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顺利推进;党的领导地位,只有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拥护,才能巩固和加强。如果失去人民的支持,我们党就一事无成,就不能生存。这始终关系党的执政的全局,关系国家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的全局,关系全国各族人民的团结和社会安定的大局。

四、“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思想的实践要求

执政理念是精神的东西,精神只有转化为物质,理念只有转化为实践,才具实效性。同样,理论必须由实践来检验。执政理念和执政实践二者相互联系,相互依存,是不可分割的统一体。贯彻落实好“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应该深入开展“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学习实践活动,重点从以下三方面贯彻落实:

(一)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必须与坚持党的思想路线相结合。党的思想路线就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要把思想路线作为一切工作的指导方针,并在实践中认真落实。一要解放思想。经济发展、社会进步要求我们不断地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人类历史表明,任何时候都有解放思想的问题。解放思想不是解放一次就够,它需要不断地解放。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是我们领导干部必须终身做好的课题。我们要在实践中解放思想,在发展中更新观念。如果没有发展,我们的观念就难以更新。为什么我们常讲发达地方的人观念比较新,落后地方的人观念比较保守,这就是发展程度不同所产生的影响。所以我们要通过实践来解放思想,通过发展来更新观念,才能贯彻落实好“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思想。二要实事求是。实事求是是毛泽东思想的精髓。我们党无论是革命斗争的胜利,还是改革发展的成就,都得益于坚持实事求是。我们制定发展思路,确定发展目标,研究发展措施,都必须实事求是,切忌脱离实际。要做到实事求是,就必须一切从实际出发,首先要解决会不会实事求是,敢不敢实事求是问题;其次要我们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体察民情,还要求我们具有世界眼光,放眼全国、全省全州,立足具体情况,统筹兼顾,长远谋划。三要与时俱进。与时俱进就是事物和规律发展的问题。我们必须随时代的发展而发展,随着经济社会的进步而进步,结合实践来推动各项工作。

(二)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必须与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相结合。党的群众路线就是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法宝,也是我们工作的根本路线。科学发展观强调以人为本、统筹协调、可持续发展,这些核心思想,都是为了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我们一定要把群众路线作为检验我们工作的根本标准。一要把树立群众观点作为根本前提。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要牢固树立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正确把握人民群众与社会发展进步的关系,时刻牢记“水可载舟亦可覆舟”的历史经验。要牢固树立人民是国家的主人的政治观点,正确把握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时刻牢记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我们手中的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党员和干部都是人民的公仆,始终把人民群众摆在最高位置。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点,正确把握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为人民服务的关系,始终站在党和国家的大局、人民的立场上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二要把坚持群众路线作为根本方法。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尊重人民群众参与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智慧和创造力,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做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以更加科学的方法、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扎实的工作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坚持体制机制创新,着力加大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力度,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监督的渠道,健全联系群众制度,创新联系群众方式,进一步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三要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根本目标。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行,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我们全部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和根本标准,始终坚持心里装着群众,感情贴近群众,工作服务群众,从整体和长远上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同时,大力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大力整治党内各种不正之风,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既重视解决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体利益问题,又重视解决涉及个体老百姓切身利益的问题,把维护群众利益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个方面,落实到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的具体工作中。

(三)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必须坚持与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相结合。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是我们党长期执政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实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客观要求。一要科学执政。科学执政就是结合国情实际,不断探索和遵循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以科学的思想、科学的制度、科学的方法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科学执政包括科学决策和对科学决策的实施。无论是科学决策,还是对科学决策的实施,都必须从实际情况出发,做到实事求是,力戒主观武断。二要民主执政。民主执政的出发点是充分相信人民,坚决依靠人民,这也是社会主义民主最本质的内涵,但是民主必须通过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才能有效实现。因此,要搞好民主执政,就必须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就必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支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就必须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加强我们党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的合作;就必须扩大基层民主,完善基层政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的民主管理制度等等。通过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党的民主执政才能落到实处,党的执政理念才能得到贯彻。三要依法执政。依法执政也就是党领导下的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它把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的贯彻实施,保证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在新的历史时期,必须依据新的形势、新的经验和新的需要,坚持和完善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要从制度上和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要使各级党委、政府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要督促、支持和保证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要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支持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要以司法公正为目标,逐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形成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为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提供法制保障。只要我们把这些重要原则切实贯彻到实践中去,依法执政就一定能取得日益显著的成效。

总之深刻认识和深入实践“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思想,就是要通过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创建学习型组织,深入开展“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学习实践活动等一系列工作,真正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内化为我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固化为我们的思维方式、工作方法、行为准则和目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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