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县发放2010年“阳光家园”居家托养资助金

日期:2010-12-10来源:转载点击:6582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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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光家园计划”残疾托养服务是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与财政部共同组织实施的帮助残疾人家庭,解决智力、精神及重度残疾人的特殊社会保障问题的一项民心工程。
   2010年在上级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县残联积极向上争取到“阳光家园计划”居家托养项目经费40000 元,按照《阳光家园计划云南省实施方案》规定,坚持以人为本,急残疾人之所急,为着力改善处于就业年龄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状况,经残联理事会研究决定,将梅云祥等40人纳入“阳光家园计划”居家托养资助对象。其中:金山镇5人,一平浪镇4人,广通镇、碧城镇、仁兴镇、和平镇、勤丰镇、妥安乡、黑井镇各3人,彩云镇、恐龙山镇、中村乡、土官镇、高峰乡各2人。 
   12月9日,梅云祥等40名患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家属领到了每户1000元的托养补助金。该项目的实施,有效减轻了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特殊困难家庭的精神压力和负担,改善其生活生存条件,使他们亲身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爱,深切感受了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共享社会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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