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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这一当前最重要的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州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严格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州财政局、州残联及时转发了《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的通知》,对我州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减半征收2020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审稿:李琼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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