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标准 进一步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

日期:2022-01-27来源:宣教科作者:董杨春点击:618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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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云南省“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的实施意见》和《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十四五”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州残联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十四五”期间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工作相关政策,明确全州“十四五”期间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将农村享受低保残疾人、原建档立卡残疾人、特困救助供养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1.5倍左右的农村低收入残疾人、一户多残、以老养残等特殊困难家庭中的残疾人、经当地相关部门认定或村委会推荐的困难家庭中的有劳动能力和意愿且具备接受培训的条件和能力的残疾人作为培训对象,将原来平均每人补贴标准500元提高到平均每人补贴标准1500元,通过培训帮助农村困难残疾人(或重度残疾人家庭成员)掌握1—2项农村实用技能,切实提高困难残疾人家庭的发展和增收能力,进一步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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