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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残疾儿童康复权益,改善残疾儿童康复状况,促进残疾儿童全面发展,减轻残疾儿童家庭负担,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根据中央、省、州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了《楚雄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对救助对象、救助内容、标准、工作流程、经费保障进行了具体明确。《楚雄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办法》自2018年10月1日实施,目前全市有42名残疾儿童得到康复救助,救助资金65万元,《办法》的全面实施将大力提升楚雄市残疾儿童康复服务率和康复水平。
审稿:李琼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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