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2018年 度部门决算说明

日期:2019-09-23来源:转载点击:4510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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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2018年

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  楚雄州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州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楚雄州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负责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负责残疾人失业登记、就业与失业统计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残疾人就业服务、职业培训、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职业技能竞赛等工作;负责全州盲人按摩行业管理及盲人技能培训后续教育,盲人按摩店规范化建设等工作;负责全州残疾人假肢及矫形器需求调查、安装、回访、维修等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楚雄州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在州委、州人民政府和州残联的精心指导下,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恪守“服务、廉洁、人道、奉献”的职业道德。以残疾人就业需求为导向,开展就业工作,围绕工作重点,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质量,实施打造非遗传承,助力脱贫攻坚,积极开展盲人按摩指导,做好假肢装配及辅助器具供应工作。不断拓宽工作服务领域,为残疾人提供更多更好服务,促进我州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的全面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州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楚雄州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属于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现使用车辆:1辆(假肢装配车衣维柯,2012年12月由中残联配备我中心使用至今)。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部门2018年度收入213.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3.1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2017年对比财政拨款增加27.53万元。2018年人员经费津贴补贴增加,主要原因是:随着政府收支科目改革的不断深入,在州残联及州财政局的指导下,我中心严格遵守《政府会计制度》,以执行财政预算为中心,节约财政资金为重点,抓好财务管理工作,为残疾人事业的管理和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13.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46万元,占总支出的62.15%;项目支出80.79万元,占总支出的37.8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2017年对比支出增加22.06万元,主要原因:2018年人员经费津贴补贴增加,在2017年的基础上有所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部门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2.4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43万元,主要原因:2018年人员经费津贴补贴增加,在2017年的基础上有所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7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2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单位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0.79万元。与2017年对比增加16.03万元,主要原因:2018年增加项目全州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

具体项目开展情况如下:

1、假肢制作经费10万元。

2、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经费27.60万元。

3、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经费5.05万元。

4、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38.14万元。

与2017年对比,项目经费增加16.03万元,主要原因是:我中心严格遵守《政府会计制度》,以执行财政预算为中心,节约财政资金为重点,抓好财务管理工作,为残疾人事业的管理和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7.6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42%。与上年对比增加11.87%,主要原因:2018年增加项目全州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7.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42%。主要用于:(1)基本支出132.4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0.6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8万元。

(2).项目支出75.29万元,其中:假肢制作经费4.5万元;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经费27.60万元;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经费5.05万元;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38.14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单位无外交(类)支出。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单位无国防(类)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单位无公共安全(类)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6万元,支出决算为4.24万元,超出预算17.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4万元,超预算42.6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0.64万元,公务接待费本年预算1.50万元。主要原因:2018年我中心举办全州第六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故产生相关省、州、县市竞赛工作协调及残疾人竞赛期间接待费。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0.64万元,增长58.8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52万元,增长32.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05万元,增长96.3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18年我中心举办全州第六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故产生相关省、州、县市竞赛工作协调及残疾人竞赛期间接待费。假肢装配车衣维柯,2012年12月由中残联配备我中心使用至今,因车辆使用年限逐年增长,出现相应维修护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0万元,占总支出的0.98%;公务接待费支出2.14万元,占总支出的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1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楚雄州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1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1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2.14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2018年我中心举办全州第六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故产生相关省、州、县市竞赛工作协调及残疾人竞赛期间接待费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国(境)外接待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州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5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19万元。

楚雄州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5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76%,主要原因是:我中心聘请1名临时工开假肢装配车衣维柯,用于支付临时工工资及中心假肢装配车维修护费、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办公楼水电费、电梯维保费等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楚雄州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部门资产总额828.2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6.87万元,固定资产801.3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6.6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6.62万元。办公室设备购置收入1.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建盖假肢站基建款转入固定资产收入64.73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

总额

流动

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828.24 

26.89 

 

691.52

22.59

 

87.24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9%。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是为保障残疾人的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缴纳的资金,保障金为政府性基金,收取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全额上缴财政国库。

监督索引号532300003780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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