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县残联与三家医疗机构签订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协议

日期:2019-08-27来源:本站原创作者:者美春点击:1909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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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保障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需求,近日,南华县残疾人联合会分别与云南省残疾人康复中心、安宁鑫湖医院、楚雄万和医院三家残疾康复定点医疗机构签订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协议。

 


 

  协议明确,属南华县户籍(或领取居住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具有诊断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诊断为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0—6岁(语后聋儿童申请人工耳蜗植入、肢体矫治手术年龄可放宽至18岁)的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由三家残疾康复定点医疗机构根据各自承担的康复项目,第一时间对残疾儿童进行矫治、康复条件检查、评估,制定相适应的矫治、康复方案;负责向残疾儿童提供矫治、康复训练及矫治、康复训练指导等服务;负责指导(培训)残疾儿童及家属(监护人)进行家庭矫治、康复训练;在条件许可范围内不定期安排残疾儿童及监护人参加培训和社交娱乐活动,切实保障残疾儿童享有基本康复权利,实现残疾儿童“应救尽救” 和“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实现。

 


 


 

  据县残联负责人介绍,开展定点医疗机构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州县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具体行动,是残联工作的一项主要内容。县残联将认真履行职责,发挥好职能作用,真正把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落实好、落实到位、落到处实,努力改善残疾儿童康复状况、促进残疾儿童全面发展、减轻残疾儿童家庭负担。

审稿:李琼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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