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柏县制定信息工作考核奖惩办法

日期:2016-05-05来源:本站原创作者:赖万学点击:3214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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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抓县残联信息宣传工作,使之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激励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写稿,广泛宣传报道残联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信息工作的重要性

做好信息工作,服务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这是党政机关不可或缺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信息报送,可以展示整个部门的工作情况,从一个侧面反映整个部门的工作水平,通过信息宣传,可以起到交流经验、了解政策、办事便捷等效果。

二、基本原则

加强自身修养,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努力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技能,所撰写和宣传的内容要客观、真实,文字准确精炼,语言风格平实、直叙,全面地反映双柏县残联各项工作。

三、考核对象

县残联全体干部职工(含县残联在职在编以外在县残联工作1年以上的人员)。

四、奖励内容

凡被县级以上采用的残疾人工作信息和各级媒体采用反映我县各类残疾人工作宣传作品新闻稿件(包括论文、调研报告、信息、通讯、照片等)

五、目标任务

    办公室完成26条;  其他股室室30条(含康复股、宣教就业股、残疾人服务社)

六、奖励内容

凡被县级以上采用的残疾人工作信息和各种新闻媒体采用反映我县各类残疾人工作宣传作品或新闻稿件(包括论文、调研报告、信息、通讯、照片等)七、审核程序

双柏县残联工作简报、双柏县残联纪检监察信息、双柏县残联廉政格言。由分管领导审核,向县级以上投稿的须股室长初审,分管领导提出意见,理事长签署方能投稿。

八、奖励标准

1.刊登在国家级报刊杂志上的信息(图片新闻)、调研报告、通讯、每篇/条给予奖励500元。

2.刊登在部级报刊杂志上的信息(图片新闻)、调研报告、通讯、每篇/条给予奖励200元。

3.刊登在厅级报刊杂志上的信息(图片新闻)、调研报告、通讯、每篇/条给予奖励150元。

4.刊登在县级报刊杂志上的信息(图片新闻)、调研报告、通讯、每篇、每条给予奖励30元。

5.刊登在厅级网站(含内部网)上的每篇/条给予奖励50元。

6.刊登在县级网站(含内部网)上的每篇/条给予奖励20元。

7.双柏县残联信息、双柏县纪检监察信息,双柏县残联廉政格言,每期奖励5元,但必须按程序审核通过,规范性印制即可。

8.凡在州电视台报道新闻或信息给予奖励20元,凡在县电视台、县广播站报道的新闻信息给予奖励10元。

九、兑现办法

1.凡在县级以上采用的信息可计入考核数,奖惩标准相对应。

2.内容相同和相似的多家媒体重复采用的信息,只按最高一级计算,不采取累积奖励。

3.单位干部职工提供信息媒体单位整理刊登或报道的信息可计入考核数。 

4.信息统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每个季度通报一次任务完成情况。

 5.每年12月25日前单位组成考核组进行考核,考核要客观公正,公开透明,考核结束会在干部职工大会上通报。

6.奖励经费来源单位筹措及收取惩罚金。

7.实行奖惩金额对等,年底一次性兑现。

    十、本考核办法自2016年1月起执行。

审编:白惠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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