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标准 便民高效 务实做好第二代残疾人证核发工作

日期:2015-10-16来源:永仁县残联点击:5385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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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第二代残疾人证核发工作交流发言材料

(2015年10月15日)

 

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我县开展第二代残疾人证核发以来的工作情况与大家作以下交流,以并相互学习,相互促进,不妥之处敬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一、基本情况及主要做法

核发和管理残疾人证,是党和政府委托各级残联的一项重要职能,同时也是一项政策性强、环节程序较多的工作。2009年,按照中央、省、州残联《关于制发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通知》部署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我县如期启动和开展了第二代残疾人证核发工作。根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和云南抽样调查数的6.46%统计,我县有各类残疾人6848人。自2009年核发第二代残疾人证以来,截止到今年9月30日,全县共核发了第二代残疾人证4323人,占全县残疾抽样调查统计人口总数的63.13%。从各方面统计来看,持证残疾人主要有以下一些特点:一是按残疾类别统计有视力残疾450人,听力残疾126人,言语残疾36人,肢体残疾2801人(占64.79%),智力残疾107人,精神残疾352人,多重残疾451人;二是按残疾等级统计有一级残疾614人,二级残疾949人,三级残疾1334人,四级残疾1426人;三是按申请类型统计有新证申请2822人,一代证换二代证1501人;四是按户口和性别统计有农业人口3805人,非农业人口518人。男性2545人,女性1778人;五是按发证时间统计2009年1834人,2010年以来核发2489人(其中自2011年开始入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以来累计核发残疾人证1110人)。

通过总结回顾,我县在开展第二代残疾人证核发工作中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考核。自开展第二代残疾人证核实以来,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及时成立和调整充实县第二代残疾人证核发工作领导小组、县残疾鉴定工作委员会,在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抽调相关医务人员组建六个专业鉴定组,及时统筹组织开展业务骨干培训和核发证工作流程演练,定期召集相关鉴定组及办证室分析评残工作中存在的难点热点问题,形成了政府分管残联工作的领导负总责,残联、卫生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良好工作氛围。同时,为使在二代证核发工作中残疾人群众身份识别不延时断档、个人应享受的惠民政策不受损,县残联把提高核发证率作为乡镇残联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内容之一,以各乡镇年度申办证情况相挂钩兑现了以奖代补资金,扎实有序推进了第二代残疾人证核发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利用有效载体,深入广泛宣传。一是在“全国助残日”、春节走访慰问等活动中,县残联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办证的目的和意义,印发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等资料,提高残疾人对办证的认识,使残疾人真正感受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群体的关心和重视,为推动残疾人证核发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坚实基础;二是结合各级残疾人工作者包村帮户等工作,广泛开展走基层、进农家民情访谈活动,认真宣传落实持证残疾人特殊优惠政策规定,宣传残联组织扶持救助残疾人项目的准入条件和残疾人证的作用,真正把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关爱落实到残疾人身上,从而提高第二代残疾人证申办证率。三是利用年度基层残疾人工作者业务素质培训和政务服务残联办证窗口平台,广泛宣传残疾评定标准、办证程序、服务承诺,为广大残疾朋友办证提供方便,采取集中培训和巡回乡镇培训等方式累计培训残联系统干部职工及村(社区)基层残疾人工作者6批394人次。

(三)依托便民窗口,提供高效服务。为向广大残疾群众提供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办证服务,我县自2011年开始,把残疾人证核发工作纳入县政务服务中心统一管理,设立独立的残联办证便民窗口,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纪检部门监督。县残联结合窗口政务服务工作职责,公开办理残疾人证的工作流程,严格落实机关首问首办责任制,办结时限公开承诺制,做到授权充分、服务周到、及时高效,以爱心、耐心真诚为残疾人服务,切实维护了残疾群众合法权益。

(四)彰显以人为本,便捷服务群众。我们坚持把转变作风、优化服务作为工作“抓手”,本着减轻残疾人负担的原则,把千方百计为残疾人提供便捷服务贯穿办证工作的始终。坚持特事特办,尽量减化程序,把更多的方便让给残疾人,尽量不让残疾人花“冤枉钱”、跑“冤枉路”。如由于我县地处边远,对重度残疾行走不便者和行为容易失控的重度精神病人,我们及时出台印发了规范逐级相关目测证明的文件通知,并依托每年的白内障筛查、精神病人健康随访检查等机会,与定点医院协调,定期组织办证人员和评定医生下乡进村入户核实和宣传,对敬老院申请办证的残疾老人直接提供上门集中服务等。既最大限度为残疾人办(换)证提供方便,又为群众节省了费用,减少了他们出行不便的痛苦。

二、存在困难问题

1、由于我县的医疗设备和专业人员等原因,在具体的残疾鉴定过程中,特别是对精神、智力、视力、听力和言语残疾的鉴定没有专门的科室和设备,因此,对残疾鉴定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和不便。

2、《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中规定:残疾人康复脱残或死亡的,发证机关应及时将残疾人证收回。这项工作在具体的日常管理中难度大,力度不够,残疾群众自主自愿申报康复脱残或死亡注销的意识有待宣传提高。

3、由于国家对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尚不健全完善,加上我县属于典型的财政穷县,针对残疾人的“特惠+普惠”方面过得硬、覆盖广、长效性的政策措施支撑力度薄弱,目前一些群众对残疾人证的认识很多停留在“办了证有没有好处”的疑虑思想层次和表露出“把我变更为一级、二级才管用”等强烈要求。这些对各级基层残联干部在服务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等工作中就如何提升自身业务素质和群众工作本领等方面都带来一些实实在在的考验。

总之,随着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扶持残疾人的相关政策法规及优惠措施的出台,《残疾人证》的地位和作用尤为凸显,做好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核发和管理工作是一件为事关广大残疾朋友民生发展的惠民实事工作。因此,我们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认真传达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领导,严格坚持评定标准,简化办事程序,切实做好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核发服务和日常管理工作,为广大残疾人提供更加方便、快捷、高效的办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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