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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县95户贫困残疾人家庭获得由中国残联与财政部共同组织实施的针对家庭成员中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处于就业年龄(16—59周岁),且无业,长期需要专人照顾的困难家庭进行资助的“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资助。其中:省级70户,资助标准800元 /户;州级25户,资助标准1000元 /户;共发放项目资金8.1万元。
通过此项目实施,减轻了这部分残疾人家庭的经济负担,改善了这部分残疾人的生活状况,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残疾人家庭的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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