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县加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催缴工作

日期:2014-10-28来源:禄丰县残联作者:李自会点击:6242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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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禄丰县地税局、县人社局、县残联、县总工会针对2014年规费欠费清理问题召开了专题联席会议,研究了催缴办法和措施,制定了催缴清理实施方案,成立了三个联合催缴工作组,重点对禄丰县辖区的企业单位进行催缴。

此次催缴工作从9月2日开始至12日结束,共深入到85户企业和单位,签发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文件85份,宣传材料300余份,其中新增扩面企业54户,现场办理审核企业7户,审核应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53万元,这7企户企业中有2户达到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共安排残疾人就业3人;查明3户单位在上级缴纳;13户单位尚未能提供在上级审核缴纳的有效证据;9户企业暂不具备安置残疾人就业条件,其余53户企业及单位已要求9月30日前进行审核。

催缴的措施:一是能当场办理的即进行现场办理;二是对不能当场办理的,明确相关催收责任人,一催到底,直至所入户企业、单位审核办理完毕;三是严格审核,在上级统一征收缴纳的必须出具有效证明材料,避免出现审核“挂空挡”;四是明确催缴主体责任,将进行全面催缴。9月30日后,对所有未办理审核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由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进行电话催办,个别难度较大单位入户催办,仍未办理的,向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及与地税、财政部门协商,采取相关措施或进行扣缴。

此次催缴工作采取联合催收,领导带队的创新方式,不仅得到了企业的重视和支持,还取得了扎实的成效。一方面,面对面地向各企业负责人宣传了《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和有关残疾人就业的法律法规,让企业和各有关单位明确,安置残疾人就业是各单位应该履行和承担的法定责任和义务,为促进残疾人就业和保障金的收缴奠定了基础;另一方面,摸清了禄丰县辖区内各企业的基本情况,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拓宽了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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