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仁县以“三强化一激励”措施为抓手,克期完成了“光明工程”项目任务

日期:2012-09-02来源:永仁县残联作者:鲁永惠点击:3663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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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为把“光明工程”白内障复明这项情系黎民百姓的重要民生项目做实,让广大患者真正得到实惠,及时分析项目实施中的薄弱环境和重难点问题,突出以“三强化一激励”措施为抓手,至820日全面完成了今年州下达的170例复明任务,不断推进了广大白内障患者重见光明、共享文明生活的工作进程。

一、突出以“三强化”为抓手,着力把政策宣传、患者筛查、责任倒逼落实到位。一是把强化政策宣传摆在首位。突出常规宣传为主线,主流媒体、移动信息平台宣传为核心,专访报道手术现场和已复明对象现身说法宣传为抓手,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对此项民心项目的政策知晓率;二是把强化患者筛查摆在关键位置。采取“两条腿走路”的思路扎实组织开展患者术前筛查工作。坚持以县医院眼科门诊为中心开展经常性筛查和实施手术为主线,以开展驻村入户巡回筛查为首要便民措施和工作重点,确保患者筛查工作不漏村、不漏户、不漏人;三是把强化责任考核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将白内障任务指标纳入各乡镇卫生、残联工作目标责任制年终考核量化,列入县人民政府重要工作交办内容,对卫生局长、残联理事长进行分片包干实效挂钩考核,启动县委办、政府办每周一督查通报联动工作机制,对进度情况进行定期通报给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和专报县委书记、县长。

二是以“一激励”为抓手,着力奖励先进、激发活力、加强保障。面对任务重、前期工作进度慢等情况,县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及时研究了激励措施,并报经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以县政府办公室文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光明工程”白内障患者复明项目实施进度的通知》,明确了对克期完成目标任务的乡镇实行以奖代补工作经费。具体是:凡于630日前完成任务100%的乡镇,县残联每例兑现80元的工作补助经费。凡于730日前完成任务100%的乡镇,每例兑现60元工作补助经费。凡于830日前完成任务100%的乡镇,每例兑现50元工作经费。至830日止,完不成任务达100%的乡镇,一律不予兑现工作经费。对超额完成任务的乡镇实行奖励:即在830日前,每超额完成一例,奖励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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