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残疾人联合会关于2015年度 部门决算公开情况的补充说明

日期:2017-12-26来源:转载点击:7160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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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的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预算统计数13万元:公务接待费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三公”经费:纳入州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本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5年度“三公”经费决算统计数11.63万元:公务接待费4.6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9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5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5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1.37万元,减幅10.54%。减少的原因是:随着政府收支科目改革的不断深入,我会坚持以执行预算为中心,以节约费用为重点,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抓好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在州财政局和州人民政府的指导下,依靠全体人员共同努力,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严格遵守《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挖掘增收节支的潜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为管理和发展提供了优质的服务,较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楚雄州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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